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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指令简介 RoHS是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(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用指令) 2003年2月13日欧盟规定2006年7月1日后,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六种有害物质,201...查看详情>>
RoHS指令简介
RoHS是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(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用指令)
2003年2月13日欧盟规定2006年7月1日后,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六种有害物质,2015年6月4日欧盟将六种有害物质扩大到十种
RoHS指令管控范围
RoHS指令规定,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、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,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、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被称为电子电气产品。
此外,电子电气产品的维修部件或再利用或者电缆或者升级其功能/容量的部件也属于RoHS2.0指令管辖范围内。
除个别豁免情况外,RoHS指令主要限制的电子电气产品有10类,分别是:
(1)大型家用电器
(2)小型家用电器
(3)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
(4)消费类设备
(5)照明设备
(6)电气电子工具
(7)玩具、休闲和运动设备
(8)医疗设备
(9)监测和控制设备(包括工业用监测和控制设备)
(10)自动售货机
RoHS限制物质与限值
收起百科↑ 最近更新:2017年06月15日
检测项:Na2O/ K2O 检测样品:铁矿石 标准: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钠和钾量 GB/T 6730.49-1986
机构所在地:云南省安宁市
机构所在地:浙江省慈溪市
检测项:臭氧 检测样品:环境空气和废气 标准: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(B)紫外光度法测定O3 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国家环保总局(2003)3.4.2.4
检测项:二氧化氮 (氮氧化物) 检测样品:环境空气和废气 标准: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(B)化学发光法测定NO2 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国家环保总局(2003)3.4.2.2
检测项:一氧化碳 检测样品:环境空气和废气 标准: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(B)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测定CO 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国家环保总局(2003)3.4.2.3
机构所在地:上海市